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27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(下称“法典”)颁布以后,将取代环境保护法,统领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。在法典颁布之后,为贯彻落实法典新要求,生态环境部将推动配套制度的全面清理和升级改造,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。具体包括系统清理与法典不一致的规定,维护法治统一;落实法典的授权性立法要求,加快配套制度的制修订工作;进行补充性立法,推动新兴领域立法。
据悉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(草案)》中授权国务院、生态环境部制定,或者授权生态环境部配合制定具体办法的,有近50处。
赵柯介绍,授权国务院制定具体办法的,生态环境部将配合梳理,提出建议,尤其是根据法典的新要求,生态保护的新形势,需要全面调整行政法规的,例如涉及海洋环境保护、放射性污染防治的多部条例;需要新制定行政法规的,例如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,我们将抓紧研究论证,广泛听取意见,尽快形成较为成熟的草案建议稿,按程序报送国务院,并积极配合做好后续的立法程序。
“对于授权生态环境部制定具体办法的,生态环境部将全面梳理,提出制修订计划,根据‘轻重缓急’,保质保量地出台相关部门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。”赵柯说。(白丽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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