央广网北京5月27日消息(记者 万玉航)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公开《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为使各方面准确把握有关情况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务院国资委、中国证监会、全国工商联有关负责同志就《意见》回答了记者提问。
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,近年来,国资央企坚决落实“两个一以贯之”,一方面,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,牢牢把住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。中央企业集团全面完成“党建入章”,全部实现党委(党组)书记、董事长“一肩挑”,全部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和1.26万户重要子企业制定了党委(党组)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,在制度上、组织上、程序上确保了党委(党组)的领导地位。另一方面,持续健全现代企业制度,有力促进国有企业效率活力的明显提升。公司制改革全面完成,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全面扫尾;董事会建设持续加强,出台董事会工作规则、外部董事选聘管理、报酬待遇、履职支撑等一系列制度办法,董事会实现应建尽建、外部董事占多数;劳动、人事、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取得重要突破,中央企业经理层契约化管理实现签约全覆盖,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比例超过6成,中长期激励扩面提质,累计激励36.8万人次。实践证明,以“两个一以贯之”为根本要求的国有企业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,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,是行之有效的,对于国有企业来讲也是管总、管根本、管长远的。
下一步,国务院国资委将指导国资央企以《意见》印发为契机,深化落实“两个一以贯之”,更好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优势转化为国有企业的治理效能。一是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。分层分类、动态优化国有企业党委(党组)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。二是更加注重完善公司治理结构。选优配强外部董事队伍,保障董事会发挥决策中心作用,落实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制度,建立新型经营责任制,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参与国企公司治理,使企业决策、治理、管理与市场经济更加贴合。三是弘扬企业家精神。健全优秀企业家培养、选拔、任用、考核、评价机制,完善物质激励和荣誉表彰体系。四是以更加开放姿态加强公司治理的交流互鉴。加强国有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在股权、经营、治理、人才等方面的交流,共同打造现代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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